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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被指推荐大量无资质环评公司 遭举报

www.guangwushan.net 时间:2013-09-17 来源:光雾山之窗

百度被指推荐大量无资质环评公司,重庆两江志愿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两江环保中心”)已于9月初把举报材料寄至环保部。
9月2日,两江环保中心致函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度北京”)《关于要求百度公司清理撤销假环评公司的百度推广公开信》(以下简称“公开信”),《公开信》要求,“百度公司立即在其百度推广中涉及环境影响评价业务推广的公司里,清理并取消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假环评公司的业务发布。”
两江环保中心长期检索发现,经百度推广业务发布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业务的公司中,大多数没有取得国家环保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但却在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业务。
被举报的18家公司主要位于北京、上海、珠海、深圳、山西及江苏,其中北京数量最多为6个。详细证据罗列于《重庆两江志愿服务发展中心关于非资质公司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举报信第六期》。
在《公开信》中,两江环保中心同时要求百度公司“在发布涉及环境影响评价的百度推广中,对发布公司登记注册资料审核的同时,必须严格对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进行审核后,方能进行推广发布。”
违法环评乱象
环评是分析项目建成投产后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并提出污染防止对策和措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必须取得相应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对此也有相应规定。
但两江环保中心表示,被举报的18家百度推荐的环评公司并未取得环评资质,却在开展环评业务,该中心负责人向春告诉本报记者:“项目建成后的隐患令人担忧。”
据悉,这18家公司分别为北京青青绿九环境评测中心、北京中环绿宇科技有限公司、欣京煜环保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北京申科远胜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绿都天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圣博杰环境科技有限责任有限公司、珠海市恒源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珠海华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珠海新业恒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运城市清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山西鼎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太原市创智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三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深环宇环境保护技术有限公司、苏州新世纪金帆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潍坊振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山新方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上海市环保服务网。
据本报记者查阅发现,多家公司在其官方网站宣称自身具有环评甲、乙级资质,但据环保部数据中心的查询结果,截至2013年8月31日,全国取得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1159家环评单位中并不包含上述18家机构。
除假称具备环评资质外,部分被举报公司还存在伪造环评案例及环评人员岗位证的现象。
如北京申科远胜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在其网站“成功案例介绍”中的案例不实;珠海新业恒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众多环评案例中标明的项目主要负责人为黄慧斌、邹骥,但经环保部数据中心查询,两人均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或岗位证书。
更为严重的是,部分被举报公司涉嫌盗用或租借环评资质。
珠海市恒源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在其网站“资质证书”一栏中使用的是国家环保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现为南京国环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甲级1901号)的扫描件,在其“业绩”中使用的案例主要为,江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甲级2303号)、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乙级2458号)及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乙级2412号)。
向春向本报记者表示,“这既可能属于盗用资质,还可能是花钱租资质,两者必占其一。”他还称:“由于环评资质属稀缺资源,全国仅有1159家,出借资质的现象屡有发生,并且价格不菲。”据本报记者调查,环保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记录在案的违规高达8次,位列全国第二名。
截至目前,环保部未置述评。
“百度推广”或将承担法律责任
在此次举报事件中,百度推广或难辞其咎。
两江环保中心法务部律师认为,“百度推广”是一种广告行为, “百度推广”应承担广告发布者的相应责任,应遵守《广告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实广告内容。对内容不实或者证明文件不全的广告,广告经营者不得提供设计、制作、代理服务,广告发布者不得发布。”
向春称,如违背上述责任,则应承担《广告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责任:“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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