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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恶意转移财产,拒不执行裁定被判9个月

www.guangwushan.net 时间:2022-07-01 来源:巴中热线

6月30日,巴州区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拒不执行裁定案,被告人陈某某犯拒不执行裁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旁听庭审
案情简介
2018年3 月14日,被告人陈某某与邹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调解,由陈某某在2018年10月30日前偿还邹某借款本金500000元及利息。2018年11月,法院立案执行并向陈某某制发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2019年10月15日,法院裁定查封陈某某所有的房屋十五套,查封期三年。后经委托评估拍卖,流拍后,裁定将其中十二套房屋作价抵偿给邹某。执行过程中,陈某某将查封并裁定抵偿给邹某的房屋中的四套转卖他人,致使裁定无法执行。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某将法院裁定查封及以物抵债的房屋转卖他人,致使裁定无法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拒不执行裁定罪。根据其犯罪性质、情节,法院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
法官说法
依法履行生效裁判文书是每一个案件当事人应尽义务,在此告诫各位被执行人,莫因各种理由、借口,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让自己成为失信被执行人,也可能触犯刑法,得不偿失。
 
文字:杨洋
审核:庞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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